目前正值暑期,游泳场所逐步开放。为有效防止流行性结膜炎、泳池热等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结合国家“放管服”的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正确对待许可和监督。太康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根据《周口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紧密部署实施,积极开展辖区内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为夏季泳池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现场检查期间,卫生监督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检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泳池水质公示、游泳场所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督促游泳场所营业期间要认真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确保游泳场所和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监督员现场开展了泳池消毒剂浓度现场快速检测,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据卫生标准,保持泳池水消毒剂浓度,指导工作人员规范开展泳池每日检测。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在选择游泳场馆时,应先辨别游泳场所是否卫生:主要是看游泳场馆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池水是否清澈,游泳池内是否有专人看管,游泳者是否经过强制淋浴和强制性浸脚消毒池才进入游泳池,池水气味是否正常等。最后建议消费者应建立自我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意识,发现游泳场所水质出现异常及其他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游泳,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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