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太康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组织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期间,卫生监督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检测等方式,重点检查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游泳教练健康证明、卫生检测报告、卫生管理制度;浸脚池的设置及浸脚池水的更换、泳池水质公示、游泳场所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等。
卫生监督员开展了泳池消毒剂浓度现场快速检测,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据卫生标准,保持泳池水消毒剂浓度,指导工作人员规范开展泳池每日检测。督促游泳场所营业期间要认真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确保游泳场所和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针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电话:0394-682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