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装规范
1、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戴帽端正,扣好衣扣、领扣,佩戴帽徽、肩章和胸章,统一系卫生监督专用领带,穿黑色皮鞋。不配穿其它颜色的裙、裤等。
2、按季节统一换装,也可根据实际气温统一换装。
3、着春秋装时,佩带大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内着蓝长袖衬衣下摆系于裤内,系制式领带。
4、着夏装时,着白短袖衬衣下摆可不系于裤内,佩带小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白色大沿帽;着蓝色长袖衬衣时下摆系于裤内,系制式领带,佩带小号硬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
5、着大衣时,佩带套式肩章、臂章、胸牌,戴蓝色大沿帽,内着蓝色长袖寒衣下摆放于裤内,扎系制式领带,衬衣外可添加其它低领保暖服。
6、戴大沿帽时,帽子的饰带应并拢,并保持水平,帽徽应端正。
7、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卫生监督制服不得与其他衣裤帽混合穿戴。
8、非工作时间及休息日不得戴大沿帽、佩戴胸、肩章上街购物、外出旅游及就餐。
9、严禁将制服转让或出借他人,执法人员调离卫生监督工作岗位时必须将帽徽、肩章和胸牌交回单位。
10、执法时悬挂执法胸牌号于制服外。
二、言行规范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服从组织,严守纪律。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执法态度严肃、庄重,不随便发表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散布小道消息,不背后乱说他人是非,不大声叫嚷、训斥,不说粗话、脏话。
3、工作热情,和蔼可亲,谦虚有礼,讲话办事不生、冷、硬、顶、推。
4、仪表端庄。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工作时间不穿时装,不得穿拖鞋上班。男同志发不盈耳、每日剃须、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指甲;女同志提倡淡妆,不浓装艳抹、不戴装饰品、不烫发、不染杂色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5、举止文明,不搭肩、挽臂,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内,不用脚开门。
6、注重人体仪表,站立时挺胸、收腹,坐姿端正,工作时间不头伏桌面或其他无精打采的坐姿。
7、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在工作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8、遇到不文明、不礼貌的被监督对象时能克制自己的感情,冷静、沉着,严肃礼貌处理问题。
9、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不在公共场所嬉笑打闹。
10、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降低物资消耗。
三、廉洁规范
1、遵纪守法,公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不与被监督单位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或充当中介人。
3、不充当与自己所承担的卫生监督职务有关系的相对人的经济担保人或其产品监制者.
4、不利用职权获取各种利益和方便,不在被监督单位低价购买或推销各类物品,不报销有关票据、索要产品,不投资入股、参与分红。
5、不索贿受贿,不将本人的家庭电话、地址告知被监督对象。
6、不把监督相对人及相关产品技术资料泄漏或提供给他人。
7、不参加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庆典、产品鉴定会、推销会等。
8、不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礼品、礼金、购物券、娱乐券等。
9、工作日及执行监督公务时中午禁止饮酒。
10、不截留、私分样品。
四、执法规范
1、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公务,遵守卫生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及制度。
2、监督检查必须有2名以上监督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在当事人陪同下开展检查,做好记录。
3、调查取证及时、完整、方法科学、程序合法、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超越或滥用职权,处罚遵循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行政处罚必须事先告知,实行作出处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
6、样品监测采集数量符合规定,采样按规定出具凭证,样品采集后三小时内送检。
7、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快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按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8、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9、监督检查、处罚、控制封存、采样监测报告的出具、许可证核发等应按法定时间或承诺时间办理。
10、耐心接待投诉、举报,认真倾听,做好记录,有明确答复,并做好有关调查处理的衔接工作。
电话:0394-682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