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太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县卫生监督所:
《太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已经县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太康卫生健康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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